立法會眾尊貴議員近來每日都有新花樣,在立法會選舉完結前花生價格恐怕仍然高企。遊行、抗議、拉布、流會、司法覆核、選舉呈請、廉署舉報、休會辯論、不信任動議、立法會特權法,好不熱鬧。梁生不巧遇著雙選舉年,未上台已經被叫罵下台,回歸十五年他也可算前無古人。
用以分配立法會地區選舉議席的是比例代表制。此制一般較有利小型政黨或獨立人士參選,在香港實行了四屆後,政黨經已漸見分散。工黨、新民黨、人民力量、經濟動力等都是上屆立法會選舉以後才衍生出來的政黨。香港的比例代表制用最大餘額法去決定如何讓議席分配反映出選票的比例。當年提出用黑爾數額(Hare quota)的好像是民建聯,但手頭上沒有資料確認。黑爾數額是將總有效票數除以議席數目。假設有效票數是10,000票,議席是四席,那麼黑爾數額(亦即「法定門檻」)便是2,500票(10,000/4)。誰拿到2,500票,便穩奪一席。如此類推、直到將議席分配至每份名單的餘額、均比數額為低的時候,則從最大餘額者順序分配餘下議席。這是中學生也懂的數學。
中學生不懂的、是大學才教的Pigeon-hole Principle。其實將10,000票除以(議席+1),得出來的結果叫做特羅普數額(Droop Quota)、亦稱「安全門檻」。Pigeon-hole Principle 說,你不用拿2,500票才穩奪一個議席。如果你拿下2,000票的話(10,000/(4+1)),數學上便沒有其他四張名單可以比你拿更多選票。換句話說,這張假設的選舉名單,有500 票(等於5% 支持率)因為不同的制度而浪費了。餘額愈被浪費,分拆名單的意欲便愈大。
看一下今時今日的立法會。
年份 | 議席 | 投票率 | 平均法定門檻 | 當選者平均得票 | 當選者平均票數百分比 |
1998 | 20 | 53.29% | 74,739 | 61,196 | 20.66% |
2000 | 24 | 43.99% | 54,571 | 45,816 | 17.50% |
2004 | 30 | 55.64% | 58,847 | 53,106 | 15.29% |
2008 | 30 | 45.20% | 50,793 | 42,508 | 13.62% |
2012 | 35 | *49.33% | *48,450 | ? | ? |
(註:2012 年投票率以過往四屆平均數作預測,平均法定門檻為預測投票率乘以2012年臨時登記冊選民人數。)
由於議席增加以及競爭加劇,每個立法會議員代表的選民數目愈趨下降。從好處想,這有利弱勢社群、小型政黨或獨立人士發聲。但事實上,極端激進政黨逐漸開始抬頭。上電視、報紙吵吵鬧鬧,爭取曝光之餘亦拉攏最極端的一小撮支持者。哪怕只是幾萬人支持,就足夠穩奪一席。
那些人總是嚷著取消功能組別、全民直選之類的口號。口號背後的潛台詞是,如果比例代表制不變,他們就只需要更少人支持(甚或少於一萬人)便可以坐擁七萬元月薪、五十萬約滿酬金加其他津貼。一萬人,那究竟跟功能組別的議員有多大的分別?(張文光過去每屆立法會選舉,他均從教育界功能組別獲得多於三萬票支持。)
喊口號的同時,請想一想的支持或反對的究竟是甚麼。
(未完待續)